【名称】:大米中砷、镉、镍、铅、铬、汞GB2762
【CAS号】:NA
【型号】:0.87-43.96mg/kg
【规格】:40g
本标准样品对大米中砷、镉、镍、铅、铬、汞含量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用于米制品和类似农产品分析领域中金属含量的质量控制、仪器校准、方法评价等。
本标准样品候选物原料为购买市售的大米,经干燥,粉碎,过筛,混样等步骤制成均匀性样品,均匀性初检合格后,分装到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
本标准样品可冷藏避光保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和猛摔。有效期限是指塑料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本标准样品以塑料瓶封装,每瓶40g,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依据JJF1343[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样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质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规定最小取样量为1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样品制备和测定所采用的天平、玻璃量器及分析仪器等均经计量检定部门周期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本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大米中砷、镉、镍、铅、铬、汞 | Z5784 |
计量单位: mg/kg |
特性名称 | 标准值 | 扩展不确定度(k=2) |
砷(As) | 0.87 | 0.14 |
镉(Cd) | 43.96 | 9.01 |
镍(Ni) | 18.86 | 3.65 |
铅(Pb) | 40.25 | 7.63 |
铬(Cr) | 30.77 | 5.93 |
汞(Hg) | 16.12 | 3.02 |
声明
1.本标准样品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样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四川众创众睿质检技术有限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研制单位:四川众创众睿质检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8-6272781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088号
玺标(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单标溶液、混标溶液、基质标物/质控样品、标样、标准品、化学试剂、对照品、同位素内标标准品等多种标准物质,广泛用于环境监测、职业卫生、药品检测、食品检测等领域,也可用于农业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用于产品质量、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等。